关于《丽水市城市风廊及配套设施(科技公园)项目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42号令)及《土壤污染行动防治计划》等文件规定,丽水市城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省工程物探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开展了丽水市城市风廊及配套设施(科技公园)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丽水市城市风廊及配套设施(科技公园)项目地块位于莲都区岩泉街道两湖公园内,其南面为已建中梁翡翠滨江,北面为拟建寿元街,东面为拟建望城路,西面为寿元湖,地块总用地面积约134893平方米(约200.90亩)。根据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本地块规划用地为公园绿地(G1)和文化设施用地(A2)。地块中心坐标为E119.9457401 、N28.4702522 。
二、调查内容
据生态环境部《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2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等相关技术导则和指南要求,对该场地及临近地区土地利用状况进行了第一阶段调查工作,主要进行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问调查,用PID和XRF快速检测仪器对现场表层土壤进行了快速检测。
三、调查结论
该场地内土壤及地下水未受到污染,场地和周边区域没有明显差异,本场地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程序,满足目前用地开发要求。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浙江省工程物探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俞宵丽
联系电话:13867189857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6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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