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吉县灵峰街道2022-40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42号令)及《土壤污染行动防治计划》等文件规定,安吉县人民政府灵峰街道办事处委托浙江省工程物探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开展了安吉县灵峰街道2022-40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安吉县灵峰街道2022-40地块位于大竹园村,梅灵路与刘灵路交叉口南侧,占地面积99332平方米。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为林地,主要植被为树木和竹子。根据安吉县灵峰街道2022-40地块规划红线图(农转),本地块规划用地为城镇住宅用地。地块中心坐标经度:119.61740984° 纬度:30.58905913°。
二、调查内容
据生态环境部《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2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等相关技术导则和指南要求,对该场地及临近地区土地利用状况进行了第一阶段调查工作,主要进行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问调查,用PID和XRF快速检测仪器对现场表层土壤进行了快速检测。
三、调查结论
通过初步调查、分析,本地块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无可能存在污染,调查活动可在第一阶段结束。本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满足城镇住宅用地规划的要求。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浙江省工程物探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俞宵丽
联系电话:13867189857
公示时间:2023年6月9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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