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平区崇贤街道社区配套用房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42号令)及《土壤污染行动防治计划》等文件规定,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崇贤街道办事处委托浙江省工程物探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开展了临平区崇贤街道社区配套用房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临平区崇贤街道社区配套用房项目地块
调查面积:3537平方米
地理位置: 北至巧山,南至康惠路,西至星海南路,东至康惠路。中心经纬度:N 30.375094°;E 120.163824°。
土地使用权人: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崇贤街道办事处
土地利用规划: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Rcs)
调查单位:浙江省地球物理技术应用研究所有限公司
采样和检测单位:浙江省工程物探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土地利用历史与现状: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地块最早为农用地,2009年后地块内土地荒废,为未利用地。2017年地块内堆有周边小区拆迁后收集的桌、椅、餐柜等木质家具及建筑垃圾,2021年至今地块内主要用于物业设备车(洒水车、垃圾清运车、铲车等)停放。
二、调查内容
据生态环境部《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2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等相关技术导则和指南要求,对该场地及临近地区土地利用状况进行了二阶段采样调查工作。
三、采样方案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采样地块内共布设3个土壤采样点,3个地下水采样点,地块外侧布设1个土壤对照点及地下水对照点;共送检土壤样品18个(含1个对照点样品和2个平行样(10%))、地下水样品5个(含 1 个对照点样品和 1个平行样)。
土壤监测因子(共50项):GB 36600 表 1 基本 45 项 (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 1-二氯乙烷、1,2- 二氯乙烷、1, 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 1, 1,2-四氯乙烷、1, 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 1, 1-三氯乙烷、1, 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 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另外加上pH、氟化物、锌、石油烃C10-C40、总铬,共50项。
地下水监测因子(40项):GB/T 14848 表 1常规指标 35 项(色度、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 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 锌、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亚硝酸盐、 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六价铬、铅、氯仿、四氯化碳、 苯、甲苯),以及特征因子重金属(镍)、 二甲苯(总量)、总铬、苯并(a)芘、石油烃C10-C40,共40项。
四、调查结论
本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Rcs),属于07居住用地。根据此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地块内所有土壤检测项目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中的敏感用地筛选值(DB 33/T 892-2022),所有地下水检测项目除臭和味、浑浊度、总硬度(以CaCO3计)、耗氧量、氨氮、锰外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V类标准,由于臭和味、浑浊度、总硬度(以CaCO3计)、耗氧量、氨氮这些超标指标不属于毒理学指标且后续地块开发不对地块内地下水进行开发利用,故对地块后续使用影响较小。锰经风险评估计算,地块风险值未超过可接受风险水平,因此可认为地块地下水中的锰对人体不构成健康风险。
在用于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Rcs)建设方向,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直接用于“第一类用地”再开发利用,无需进入下一阶段调查。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浙江省地球物理技术应用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俞宵丽
联系电话:13867189857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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